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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办理ICP备案域名不支持注册和过户转让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5-06-27 17:18  版本:v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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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中国渠道域名新政策:


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最新要求,完善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体系,即日起,凡是已完成ICP备案的域名,无法办理注册或转让(过户)业务。


针对已完成ICP备案的域名,做如下业务调整:


一、变更后域名所有者信息与BA主体一致的,可直接过户;


二、变更后域名所有者信息与BA主体不一致的,则过户流程如下:


1、所有者单位名称已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:用户需提供单位变更证明及变更后单位有效证件,可通过提交“有问必答”,或会员号、所有者邮箱发送邮件至 help@bizcn.com提交申请。我司审核通过后,用户再按原有流程操作过户;2、变更前后所有者信息并无关联的,此情况无法过户,用户确实需要过户的,则需注销当前备案号再申请过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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